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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 守好烟花爆竹“安全关”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经营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力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切实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消除烟花爆竹质量安全隐患,保障公共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一、细致排查检查,拧紧“安全阀”
围绕辖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检查,仔细查看了烟花爆竹产品包装、标识标签和明码标价情况,核对产品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燃放说明、执行标准等信息,并对经营者的营业执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照进行逐一查验,严防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进货渠道和产品检验报告进行现场检查,掌握产品的质量状况、货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靶向性监管、动态化管理。要求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亮照经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建立完善进销台账,不得购进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无产品检验合格证、包装标识不全及国家明令淘汰的烟花爆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协同联动,织密“防护网”
秉承进一门查多项事的原则,市市场监管局协同应急管理和公安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质量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对烟花爆竹销售单位进行全面“体检”。经检查,发现存在销售过期“发财炮”“焰遇星空”等烟花爆竹,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商家下架相关产品,并要求商家加强商品的筛查,严格落实主体职责。
三、严格安全执法,筑牢“防火墙”
市市场监管局在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某烟花销售店存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市市场监管局立即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查处,共收缴的质量不合格的烟花爆竹681箱,并联合生态环境、公安、财政、应急等部门对收缴的质量不合格的烟花爆竹进行集中销毁,通过严厉的执法有效震慑了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为人民群众筑起安全“防火墙”。
四、深入普法宣传,敲响“安全钟”
在日常巡查中,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普法,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切实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提升经营单位产品质量风险防控的能力,敲响安全经营“安全钟”,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烟花爆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烟花爆竹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以及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